萧规曹随无为治,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爻解】此为小过卦的第四爻。这是说:没有过错。不过分地迁就着去与他遇合。前往有危险,必须警惕。用不着固守中正
之道。九四阳处阴位,不中不正,是宜下之象。《象传》说:“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这是指九四地位不中不正,因为有危险,所以必须极端谨慎处事;只有谦恭地无为而治,才可能没有过错,否则难以长久。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故事】曹参是西汉开国功臣,今江苏沛县人,随刘邦起兵反秦,汉刘邦即位后,为刘邦长子刘肥封地齐相国。他召集当地长老洵问安定民生的办法,结果采纳胶西盖公的黄老术,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相齐九年,齐国政治安定,百姓称他为贤相。
汉惠帝二年,曹参继萧何为相国。他按照萧何制定的成法行事,对旧规不予变更。他委任属吏总是选择那些不善文辞的忠良长者,不用那些言辞苛厉专求虚名的人。
他还经常宴请卿大夫和部下、宾客,饮酒作乐。经常喝得云天雾地,一醉方休。见部属有小毛病,往往装作不知道。
曹参当相国只有三年,对大乱以后老百姓给予休养生息,实行极轻的三十税一制,提倡农耕,发展生产,使汉初的安定局而得到巩固和发展。
当时百姓歌颂说:“萧何为法,讲若幽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壹。”
萧规曹随无为治,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人生启示
曹参以道家的无为思想指导施政,针对秦末久经战乱之苦,人民需要休息的现实,有其特殊性。老子建议统治者奉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政策,提倡“无为之治”,实际上是要统治者顺应自然,遵循规律,不要随意妄为。对统治者个人来说,他们安静、不扰民、寡欲,至少也可以减轻人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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