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甲、爻题、爻象
纳甲
纳甲,指八卦与十天干的对应关系。十天干的前八个与八卦形成一一对应,分别是乾纳甲、坤纳乙、艮纳丙、兑纳丁、坎纳戊、离纳己、震纳庚、巽纳辛。“纳”可看作“对应”之义。至于最后两个天干“壬”和“癸”,汉代京房等将之纳为甲与乙。八卦为体为形,天干为用为气,纳甲实际是用来研究天地之间的形与气、体和用之间的关
爻
爻是周易六十四卦的组成符号,共有两种,即阴爻--两条横线并列构成)和阳爻—(由一条横线构成)。
六爻
《易经》六十四卦的每一卦均含有两个八卦(两个三画卦),共有六画,故称为“六爻”。六爻有君臣之分,五为君,尊无二上,其余为臣位,各分远近,士民未仕,亦为草莽臣,此上天下泽,所以成乎履也。
爻题
六爻的每一爻都有自已的名称,即爻题。爻题由两部分构成,—是六爻在卦
中的位次名,即“初、二、三、四、五、上交”;二是阳爻或阴爻的别名即数名,阳爻称“九”,阴爻称“六”,两者结合,即是交题。如“上六”、“九五”等。
爻象
爻象是指《易经》中六爻相交成卦所表示的事物形象、形迹。卦有卦象,爻有爻象,先有爻象,然后始有卦象。
阳爻爻象:象阳、象天、象君、象父、象君子、象大人、象男人、象奇数、象阳性之物、象刚、象健、象动等。
阴爻爻象:象阴、象地、象民、象母、象小人、象女人、象偶数、象柔之状、象静、象轻、象亡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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