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之主宰:日辰
日辰除了对各爻起着“生克冲合”的作用外,还可使静爻“暗动、入墓、入绝”,使伏神受“提携”,并可与月建、动爻共同构成“三合”或“三刑”……这些作用都可以有效地改变卦中“用神”与“忌神”的力最对比,从而直接影响吉凶的结论。
月与日的差别在于:月建主要确定卦爻的“旺相休囚”及月破与否,而日辰主要定卦爻的“空、墓、绝”。“空”和“墓”在前文已经介绍,“绝”指的是“五行十二宫”的“绝”:木绝于申,火绝于亥,金绝于寅,水绝于巳。
卦爻逢绝分为三种情况:卦爻绝于日,动爻绝于其变爻,伏爻绝于其飞爻。如:申日占卦,卦中某爻为卯木,则此爻绝于日。再如:卦中有动爻卯木,其变爻为申金,则此动爻绝于其变爻。逢绝之爻如果得到生扶(月或动爻来生),就为有救,虽然会历尽重重艰险,最终仍可以获吉,这被称为“绝处逢生”。
卦爻与日相同为“并”,也称“临”。如:子日占卦,卦中某爻为子,则为并。如果子水在月为休囚,但受日辰并之,则为旺;如果子水月破,受日并则不为破。但是,卦中只有一个子水时才能为并,如有两个则为太过,名虽为并而实不能并。冲也是如此,如果日为子水,而卦中有两个午火,则不为冲;有两个丑土则不为合;有两个卯木则不为刑,有两个未土则不为害。
确定卦爻旺衰时主要用起卦的“日、月”,月主要衡虽卦爻的“旺相休囚”和“月破”,日则主要衡呈卦爻的“生旺墓绝”、“空亡”和“暗动”。日月“同功同权”,与日月相比,“年、时”则仅供参考。正是因为日月的重要地位,六爻法主要被用来测以月或日为单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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