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衍筮法:大衍之数概论
《周易》“大衍之数”的问题,历来是易学史上的疑难问题之一。因为通行本的《系辞》除了说“大衍之数五十”之外,还提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于是,有人认为“大衍之数”就是“天地之数”,“大衍之数”应该是五十五。如虞翻曰:
天二十五,地三十,故五十五,天地数见于此。故“大衍”易数,略其奇而言五十也。
姚信、董遇曰:
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之而用四十九。
陆秉曰:
当云“大衍之数五十有五”。盖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正五十有五。而用四十九者,除六虚之位也。古者卜筮,先布六虚之位,然后揲蓍而六爻焉。如京房、马季长、郑康成以至王弼,不悟其为脱文,而妄为之说,谓所赖者五十,殊无证据。
金景芳先生认为:《系辞》曰:“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周易》就是利用这五十五个数来推演的,它能“成变化而行鬼神”,故又名“大衍之数”。④陈恩林、郭守信也认为:
“大衍之数”其实就是“天地之数”,是天地之数的另一种说法,“大衍之数五十”为“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之误。所谓“大衍”就是大变,就是用天地五十五数推演天地变化,求数定炎定卦,方法是用四十九数占筮,用六数充当六虚之位。
可见,认为“大衍之数五十五”的主要论据是以六根蓍草象征“六虚”之位,以剩下的四十九根蓍草揲扨求卦。推原这种说法的最早出处,当是《易纬•乾坤凿度》:
天地合策数五十五:所用法古四十九,六而不用,驱之六虚。
纬书中的“大衍之数”的说法不一,驳讦错乱,本不足信。而此说是以“天地之数”来合“大衍之数”的,因为天地之数五十五并不具有“推演”的功能,必须去掉六根,才能用来占筮。“天地合策数”一语表明,天地之数恰恰不是大衍之数,否则何须待合之理?
其实,“布六虚之位”的说法仅仅是后人对《周易》筮法的一种新的猜测,从逻辑上讲与揲枋求卦的过程及画卦过程都是矛盾的。《系辞》有“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之语,但这“六虚”是指六爻之位,从画卦的过程来看,应在成卦之后。《汉书•律历志》曰:
径象乾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
此亦可见“六虚”乃在《易》六爻成卦之后才有意义,是作为揲筮的结果出现的。《系辞》曰:“神无方而易无体。”先布六策以象六爻的说法与易之道殊为悖驳。
那么,认为“大衍之数五十”的学者又是怎样来解释的呢?兹看两汉时期易学家京房、马融、荀爽、郑玄等人的说法:
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曰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余四十九转运而用也。”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五十。《乾》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用四十九也。”
京房以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之和解释大衍之数为什么是五十,是依据于对宇宙时空图式的理解。马融依据《系辞》中“大衍筮法”所蕴含的宇宙生成论,又与五行观念相结合,以“太极”“两仪”“日月”“四时”“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气”之和构成大衍之数五十。很显然,京房、马融对大衍之数的理解,都是为了论证其与天道相合,突出其神圣性。其对大衍之数的说明,秉承了《系辞》的思路,但这并不是《系辞》本身的思想。荀爽对大衍之数五十的解释,则是出于凑数。筮数的确定,何能注意到《乾》初九的爻辞?此说太过牵强。相比较而言,郑玄的观点最值得重视,他认为: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
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所构成的天地之数五十五,从五行的角度分配五方的话,十个数字运行了两遍五行,因五行之气是相通的,故减去五行之位数五,所得出数字五十即是大衍之数。笔者在下文“论《河图》《洛书》”一节已述,《系辞》作者所引入的天地之数,实际上就是战国中期以来流行的以五行观念构建宇宙的图式,是为了说明大衍之数产生于天地之数,是对天地之数的模拟,由之突出大衍之数的神秘性和大衍筮法的神圣性。郑玄的解释当最贴近《系辞》作者的思想,但却不能证明大衍之数就是五十。
相比较之下,《汉书•律历志》中所述的“大衍之数五十”之说,值得我们注意,兹引用如下:
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扨两之,是为月法之实。如曰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
此处引文,与大衍之数的关系甚大。一方面,我们通过它可以知道通行本《周易》讲筮法的章节确实存在错简的情况。通行本《系辞》相关章节的排列顺序是: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扨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扨而后挂。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以上为《系辞上》第八章)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以上为《系辞上》第九章)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以上为《系辞上》第十章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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