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起卦:时间占法与物数占法
物数占:占测可以数清的事物
【原文】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
【白话提要】
假如在起卦的时候,刚好看到可数的事物,就以看到的事物的数萤值直接起卦,并以此作为重卦的上卦,用当时的时辰数作为重卦的下卦。然后,将上卦的数字加时辰数除以六取动爻。
声音占:听到声音的数量
【原文】
凡闻声音,数得几数,起作上卦,加时数配作下卦。有以声音,如闻动物鸣叫之声,或闻他人敲击之声,皆可作数起卦。
【白话提要】
如果在准备起卦的时候听到某些声音,那么就用这些卢音起卦,用声音的数量作上卦,用听到声音时的时辰数作下卦。例如,听到动物的鸣叫声或他人的敲击声等,都能以此来起卦。
时间占法与物数占法
时间占法和物数占法都是梅花易数中的最常用的占法,它们的起卦原则都是“先算数,后得卦”,然后根据所得的数字取动爻和变卦,并依次占断吉凶。
如某人生于农历1965年十月十二日晚上8点,经查农历1965年为乙已年为6,农历十月为10,十二日为12,生时8点为辰时,对应数字为5。
起卦:年月日对应的数字之和:6+10+12=28,28+8余4为震卦,下卦年月日时之和:28+5=33,33/8余1为乾卦,动爻及变卦:33、6余3,即本卦的3爻为变爻得变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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