爻辞、爻变、爻辰
爻辞
爻变
占筮时由于所筮的卦某一爻或几爻发生性质的变化,或由阴到阳,或由阳到阴,卦的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由一卦而变成了另一卦,其过程称为爻变。《易经》筮数有六(老阴)、七(少阳)、八(少阴)、九(老阳)四种,七、八为不变之数,六、九为可变之数。策数为九、六的爻,便需变化,爻变便是九由阳变阴,六由阴变阳。爻变思想是占《易》的核心内容。
爻辰
以乾坤两卦的十二爻,配合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辰,称为爻辰。
承、乘、比、据、应
《易经》六爻因所居位次、性质、距离的不同,有着“承”、“乘”、“比”、“据”、“应”的关系。
所谓“承”,乃承上、烘托之意。凡下爻紧承上爻谓之“承”。多指阴爻上承阳爻,象征柔弱者顺承刚强者,或贤臣辅助明君之意。“承”有三种情况:在六爻卦中,若一个阳爻在上,一个阴爻在下,则此阴爻对于上面的阳爻来说,称为承;一个阳爻在上,数个阴爻在下,则下边几个阴爻对于上面这个阳爻来说,可称为“承”;有时,阴阳相同的两爻也可称“承”。
所谓“乘”,是乘凌、居髙临下之意。凡上爻乘凌下爻谓之“乘”。多指阴爻乘阳爻,称“乘刚”,象征臣下欺辱君主,小人乘凌君子,义多不吉善。“乘”有两种情况:一个阴爻在上,一个阳交在下,则此阴爻对于下面的阳爻来说,称为“乘”;几个阴爻都在一个阳爻之上,则这几个阴爻对于这一阳爻来说,也称为“乘”
所谓“比”,是指比邻、亲近、比肩之意。在卦的六爻中,其相邻两爻若是有一种密切的关系,称为“比”。如初交与二爻,二爻与三爻,三爻与四爻,四爻与五交,五爻与六爻,皆可称为“比”。但要说明的是,相邻两爻,一爻为阴爻,—爻为阳爻,则善为“比”。以刚比刚,或以柔比柔,则无相求相得之情。
所谓“据”是指根据、占据、居高临下、应该处的位置等意思。“据”与“承”、“乘”不同,“据”是阳爻相对于阴爻来说的,“承”、“乘”是阴爻相对阳爻来说的。“据”有两种情况:一个阳爻位于一个阴爻之上,则此阳爻对于其下面的这个阴爻来说,称作“据”;若是只有一个阳爻,其余的爻都是阴爻,而此阳爻的位置在卦体中有比较靠上,则此阳交对其余的所有阴爻亦皆可称为“据”。
所谓“应”,是指上下卦爻对应的呼应关系。在六爻卦中,初爻与四爻、二交与五交、三交与上文之间,有一种同志联盟的关系,故称之为“应”。同“比”一样,“应”也强调阴阳相“应”。同性相斥,异性相感。若以柔应柔或刚应刚,则无相求相得之情,故为“无应”或“敌成”o一般的卦都是以刚柔两爻相应。但有时,也有卦中的一爻与数爻有呼应关系的状况。
本文出自国易堂,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uoyi360.com/nywx/9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