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经与传,《周易》以卦形、卦名、卦辞、爻辞为经
《周易》以卦形、卦名、卦辞、爻辞为经,《彖》《象》《文言》《系辞》《说卦》《序卦》《杂卦》为传。
经分上下,共二篇。
传七种,其中《彖》分上下两篇,《象》分上下两篇,《系辞》分上下两篇,加《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共为十篇。汉人称为“十翼”(见《易纬•乾坤凿度》卷下《坤凿度》),大概是经之有传,犹鸟之有翼的意思。又称《易大传》(见《史记•太史公自序》载司马谈《论六家要指》)。
《尚书》和《诗经》都有“卜”与“筮”的字眼,但没有出现《易》或《周易》这个书名。“周易”一词,最早出现于《左传》,而《左传》中又最早出现于“庄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嗣后,屡见不鲜。起先,《周易》称上下“二篇”,并未带上“经”字。孔颖达《周易正义》卷首《论谁加“经”字》云:“但子夏《传》云,虽分为上下二篇,未有‘经’字,‘经’字是后人所加,不知起自谁始。案:前汉孟喜《易》本云分上下二经,是孟喜之前已题‘经’字。”①《周易》最早只指称上下二篇即六十四卦的卦辞和爻辞。自西汉始,人们将《周易》名之为《易经》,同时,把为其作注的传即“十翼”
也统称为经文。如《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颜师古注:“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①从“十二篇”的说法,可以推见经与传仍然分开,各成篇幅。至东汉人郑玄作注,将传中之《彖》《象》分连卦交辞下一起注解,此于《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高贵乡公》中有记:“帝又问曰:‘孔子作《彖》《象》,郑玄作注,虽圣贤不同,其所释经义一也。今《彖》《象》不与经文相连,而注连之,何也?’(淳于)俊对曰:‘郑玄合《彖》《象》于经者,欲使学者寻省易了也。’”②说明当时不连而郑玄连之,今天我们看到的王弼注《周易》即把《彖》《象》按六十四卦拆开,分别配于每卦的卦辞与爻辞后面,或即据郑玄之本;而将《文言》拆开,附于《乾》《坤》两卦之后,又可能是王弼自己所为。
宋代邵雍恢复古《易》原貌,朱熹也弃王本不用,即依《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但郑、王本自有其方便之处,故始终不废,直至当代仍占主要地位。如尚秉和《周易尚氏学》仍全按王本,将经与《彖》《象》《文言》连于经文后各各作注。而高亨则分成二书,一书为《周易古经今注》,只注经;一虽名为《周易大传今注》,实又据王本经、传各各注解。
古人文中引《易》,固有经文,然引传文亦往往称“《易》曰”,并不标出传名。而古书中称“《易》曰”而不见于本经或“十翼”者也甚多,如《汉书•司马迁传》:“故《易》曰:‘差以毫厘,谬以千里。’”《说文》解“相”字:“省视也,从目木。”并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等等,均不见于我们今天所见的经或传。
今人文中称《易经》,一般来说是指《周易》本经,《周易》则包括经与传,《周易大传》则专指传。
《易传》解经,于《易经》原意,有时解得分明,一看就懂。例如《传》曰:“震为雷。”看《震》的卦辞:“震来虢虢”“震惊百里”;《彖》辞:“震来虢虢”;“震来厉”;“震苏苏,震行无眚”;“震遂泥”;“震索索”;“震不于其躬,于其邻”——全讲的是雷。有时则完全茫然,如《传》曰“乾为天”,而《乾》卦的卦辞没有一句谈到天;“巽为风”,《巽》卦爻辞更何有一句谈风?却从来也没有人出来否认反对。从占筮的角度,往往只能熔经、传于一炉,离开了传,简直会走投无路,无从解释。于是依传说经或牵经就传亦往往而有。当然,这只是从“易之用”的角度来考虑了。还有就是趣味性。《系辞传》曰:“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这个“玩”字,既是细细地体会研究《易》之理与用,也的的确确是一种极为高级的趣味,一种哲学与艺术结合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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