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偏官得月令或透干通根于月提,而且日主强旺能任七煞者,谓之真偏官格。
②偏官一位主清粹,多位为杂,有制者谓偏官,无制者称七煞。
③偏官格者,身煞两停时,则须取印星以通关和解作为用神。
④日主弱而七煞旺,喜行助身旺之运。若无印星来化煞,或印星太轻时,行七煞运不是亡命就是贫困多灾厄。故日主弱七煞强,宜用印化煞并且生身,取印星为用神。
⑤日主极旺,则喜见正官、七煞在月支,方可平衡、调剂曰主旺势才好。
⑥日主极旺,官煞星一位,而且官煞星不当令,谓之弱煞,则须假煞为权,以煞为贵,不须制不宜制,反喜财星生煞,故取七煞为用神,财星为喜神。
⑦当七煞在月支,当令为旺,身弱则不喜财星来生,势必由独煞而变成旺煞,造成身心创伤,灾难。
⑧日主弱,七煞强旺者,不喜食伤星来克制七煞,反盗泄日主之气,宜取印星化煞并生日主。
⑨日主弱,七煞强旺,命上见一印一比劫星时,方宜取食伤制克七煞为用神。
⑩七煞当令,四柱干支多印,则取比劫星泄印,助身抗煞;无比劫星,则取财星克去印星为用神,行运则忌煞运及印运。
⑪日主弱,七煞旺时,除非命局无印星,否则不可取食伤星为用神,弊多而利少。
⑫正官克日主,克之有情,有克意而克力小;七煞克日主为同性相克,克之无情,凶暴严厉且十分猛烈。二者之克,差异不谓不大。正官为管束,七煞为攻身。
1、评判标准
(1)优质型
①日主强,煞旺平衡(身煞两停)。
②日主强,煞更强,有食伤制(食伤制煞)。
③日主弱,煞旺,有印生身(煞印相生)。
④身煞两停,无官煞混(忌官煞混杂)。
(2)不良型
①煞太重,身太轻,不见伤食(煞旺身轻)。
②财多身弱,又有财生煞(财生煞攻身)。
(3)损坏型
①食重无财(身强煞弱,制煞于死地)。
②日主强印强(煞生印,使日主身旺无倚)。
(4)劣质型
①遇刑冲破害(煞攻身又被刑冲)。
②日主弱(日弱煞旺攻身)。
③财生煞而无制(形成旺煞攻身)。
2、格局取用神
日主弱,七杀格,财多,取比劫为用。
日主弱,七杀格,伤食多见,取印为用。
日主弱,七杀格,官煞重重,取印为用。
日主强,七杀格,比劫多见,取煞为用。
日主强,七杀格,印多见,取财为用。
日主强,七杀格,官煞重重,取伤食为用。
表2-2 偏官七杀格用神喜忌表
日主 十神偏重 用神 喜神 忌神
弱 财星 比劫星 比劫印星 食伤财星
弱 食伤星 印星 比劫印星 食伤财星
弱 官煞星 印星 比劫印星 财官煞星
强 比劫星 官煞星 财官煞星 比劫印星
强 印星 财星 食伤财星 官比劫印
强 官煞星 食伤星 食伤星 官煞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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