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例:男命,此命局入偏官格
八字:庚寅,乙酉,甲子,戊辰
大运: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
甲木生酉月,酉为正官,天干透庚金为七煞可按天干七煞论,也可由地支论正官格。(乙庚合,煞被合去)。本造为李参政命,为一官员。
八字:戊子,甲寅,戊午,甲寅
大运: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
天干二透甲煞,论为七杀格。本造无金,即无制伏。但有旺印化煞,尤以日支午印,阳刃之印,全局旺煞可化本造为一朝廷大官之命造。
案例:男命,1953年农历七月二十二日,亥时
八字:癸巳,庚申,甲寅,乙亥
甲木生于秋申月,庚金七煞透出,可论为七杀格。但地支申煞为巳所合化水(申巳合)。又被日支寅冲,且逢三刑(寅申冲,寅巳申刑),幸有亥水合住寅木,构成寅亥合,化解三刑。天干庚煞被时干乙合去(乙庚合),庚又生癸水,泄耗太过。庚申之煞尽失,所以无官职。
特例详评:女,1968年生
八字:戊申,壬戌,丙子,戊戌
大运:辛酉,庚申,己未,戊午,丁巳
丙火生戌月,逢月令火库,时支又逢戌库,二逢身库为有根,阳日主虽然四柱弱极,身有根为不从。月令戊土食神,二透天干,食旺。月干壬水为七煞,且通根于日支,七煞亦强。
在女命中,官煞为丈夫,伤食与食戊戌食官煞的关系,可论作夫妻之间的相处力量对比。对男命论,也可作自己与官场领导的关系,因为官煞有管与理的关系,但论自己有没有官,一定要具备身旺条件。
本造为女命,此命局入偏官格,身又弱,应把官煞作丈夫论。
本造有一个特征,庚申大运时,庚申为财,引通食神转生官煞(戌土生申金而生子水),变成煞强食弱,大运己未、戊午后,四柱变为食神伤官旺,身也逐渐强,官煞漸弱。
现实中,本造有一特点,庚申大运,她家境富有,但嫁的丈夫经常打骂她,她逆来顺受,很听丈夫的话(煞旺食弱)。
后来,离婚引来第二次婚姻,其丈夫也是有社会地位的人,但奇怪的是,她由“怕丈夫的人”变成“打丈夫的人”——这就是食伤与七煞之间的转化关系。
按:本命例不是七杀格。笔者引在这里,是为了说明七煞的本质特征,以便深刻理解七杀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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