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是易学思维体系的基础与核心
阴阳是易学思维体系的基础与核心。作为一种理论体系,易学思维中所有的概念不仅都源于阴阳,而且也都可以分解为阴阳。阴阳之道是贯穿易学思维始终的基本原理。阴阳虽然产生于或有或无的太极,但人们认识易学思维的真正起始点不是太极,而是阴阳。太极本身无法解释太极,太极必须通过阴阳才能得以认识。太极生阴阳,阴阳生五行和八卦,五行和八卦又分阴阳。阴阳是人们认识五行和八卦的必要途径。
关于阴阳之理,学者历来论述极多,但迄今仍未出现一个能够全面揭示其本质含义的学理定义。也许我们只能运用阴阳的手段才能解释济楚什么是阴阳。说理是阳,举例是阴;已说为阳,未说为阴;述者之言为阳,听者之悟为阴;能言者为阳,不能言者为阴;能知者为阳,不能知者为阴。或是或非,亦阴亦阳。
阴阳义,直观而言,阴阳是围绕太阳所形成的一对概念。直接向着太阳明亮者为阳,阳光被遮蔽晦暗者为阴。
阴阳两字具有象形的特点,阳从日,阴从月。阴阳两字的日月字形与其明暗字义的关系非常明显。太阳发光,有阳光即为阳;月亮之光源于太阳,月亮本身无光,所以为阴。对于阴阳字意与光线明暗之间的关系,繁体汉字“陰”、“陽”的书写形态表现得更为全面直观。《说文解字》曰:“陰,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高明也。”这种解释既有直意,也有引中意。陽,从日,日为太阳;陰,从云,云遮口无光。山的南面和水的北岸被太阳直接照射,为阳;水的南岸和山的北面避光,为阴。阳与明的关系一目了然。从光线明喑的最初原意到地势高低的转换则可能足对太阳向背关系的引中与发展。阳为高是相对于低洼阴暗而言,高的地方往往能够被阳光所照射,低洼之处之所以阴暗在于阳光被遮挡。
阴阳二字早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如“戊戌卜,其阴乎?(翌)己启,不见云”(《甲骨文合集》20988);“于南阳西(咒)"(《屯南》4529)。在现已出土的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阴阳两字连在一起运用的情况。据说,比甲骨文稍晚一些的金文中只发现了阴字,但字形与字义似乎都与太阳无关。
从现存的占代文献来看,最早将阴阳两字并连使用的是《诗经》。《诗经•大雅•公刘》曰:“笃公刘,既溥既长。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其军三单。度其隰原,彻田为粮。度其夕阳,幽居允荒。”“既景乃冈,相其阴阳”就是在山坡上树立标杆,利用日光之影进行测量,以便判断位置和方向等。
对于阳一词如何从具体的物质现象转变成为抽象的哲学概念,学术界尚无法提供有力的说明。从先籴时期的典籍来看,阴阳在远古时期就巳经成为人们认识社会、认识自然的基本哲学范畴。到了秦汉之k,在阴阳之h更是形成了一系列非常完赘和全而的理论体系,并a从此成为影响中华K族文化几千年的敁为根本的思想基础。
《国语•周语》载:周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关于地震的原因,周太史伯阳父解释说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足有地虚。今三川皆震,是阳火其所而镇阴也。阳失在阴,川源必塞。源塞,国必亡。”在此处,伯阳父将阴阳两种因素视为自然和社会现象存在和运动变化的两极平衡力»。学者们在追索阴阳思想源头的时候一般都会提到这段引语。其实,《国语》中还记载有更早时期的学者论述阴阳的例证。周幽王二年是公元前780年,早在公元前827年周宣卫即位时,大臣虢文公就齊经运用阴阳的思想来劝谏宣王不要废弛籍田的仪节。他说:每年春耕时令—到,稷官“遍诫百姓,纪农协功,曰‘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土不备垦,辟在司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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