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
1.阴阳属性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概念,阴阳象符更是中国传统的思维模型。阴阳的最初含义很朴素,原指日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中国先贤后来把阴阳扩展引申到相互对立或消长的两种现象、事物、属性等。例如:方位的上下、左右,运动状态的动与静等,阴阳象征如下:
阳:明日天君男夫父刚雄强上动暖前乾....
阴:暗月地臣女妻子柔雌弱下静寒后坤....
一般来说,凡是类似男、高、刚、静和奇的性质的事物和现象属于阳的范畴,凡是类似女、低、柔、动和偶的性质的事物和现象属于阴的范畴。就身体的大体部位阴阳属性而论,上部为阳, 下部为阴,体表属阳,体内属阴;就其背腹四肢内外侧来说,背为阳,腹为阴,四肢外侧为阳,内侧为阴等。古代思想家看到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就用阴阳这对概念来解释宇宙万事万物所包含的两种对立又统一的属性及势力。《周易》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与现象都具有阴阳的性质,不仅自然界的气、天、地、雷、风、水、火、山有阴阳属性,社会上君臣、父子、夫妇也有阴阳特性,而且数学上的奇偶、性格上的柔刚、道德上的仁义、行为上的进退屈伸以及地位上的尊卑贵贱等也都有阴阳特性。因此,宇宙万事万物的变化运动都可归结为阴阳两种对立势力的变化运动,并这两种势力的交错联结、斗争消长所决定的。如果阴阳两大势力达到一种最佳的结合,阴阳协调一致,这就叫“太和”,“太和”是最高的和谐,也就是天与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整体的最佳和谐。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方面表现为在一定条件下阴和阳之间可以发生相互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另一方面表现为事物的无限可分性,例如,昼为阳,夜为阴,就上午与下午相对而言,则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前半夜和后半夜相对而言,则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
2.阴阳互根
阴阳互根,是事物或现象中对立着的两个方面具有互相依存、互相为用的联系。阳与阴的每一个侧面都以另一个侧面作为自已存在的前提,即有阴就有阳,有阳就有阴,它们相反相成,循环不已,通过一阴一阳的交互作用,组成了天地的法则。
3.阴阳消长
阴阳消长,是指事物和现象中对立的两个方面的运动变化,其运动是以彼此消长的方式进行的。由于阴阳始终处在彼消此长、此进彼退的动态平衡之中,事物才得以保持正常的发展变化。《系辞》有云:“日往月则来,月往日则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来暑往,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成岁焉。”这里说的“往来”就是阴阳消长,白天变黑夜,黑夜变白天,天气由热变冷,由冷变热。用日月、寒暑的往来说明阴阳规律,反映事物发展变化。这种变化如果出现了反常,也是阴阳消长的异常反应。
4.阴阳转化
阴阳转化,就是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有阴与阳两种不同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向其对立面转化。《周易.系辞》说“阴阳合德,则刚柔有体”。阴与阳是对立的,但又互相依存的,只有阴阳统一起来,才能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这样阴阳才能长期共存。阴与阳虽然具有两个不同的属性,但又可以互相转化,其转化的规律是阳极则阴生、阴极则化阳。
本文出自国易堂,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uoyi360.com/zyjc/97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