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研究,应当象数与义理二者兼顾
我们说,对于《周易》的研究,应当象数与义理二者兼顾,固 执于任何一方皆有失于偏颇。两汉象数易学虽然在东汉末年达到 了泛滥的地步,其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与不足,但其毕竟体 现了一个时代的易学特征,况且其中也存在不少颇有价值的方面。 因此,对两汉象数易学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是不妥当的。但自 魏晋以来,由于义理派易学的兴起,两汉泉数易学至唐代以后,几乎瀕于亡佚。唐代易学家李鼎祚不满意孔颖达专取汪弼《易注》, 为了使汉代象数易学能传于后世,便编辑了《周易集解》。由于唐 代之前易学家之著述至唐来以后,几乎均已亡佚,因此,唐宋以 后以至于今天的人们,要研究唐代之前的易学尤其是象数,几乎 完全有赖于李氏《周易集解》。应当说,李氏于昜学尤其是汉代象 数易学之功,永世不可磨灭。
《周易集解》中收录了自汉至唐多家《易》注,那么到底收录 了多少家呢?李氏在其自序中说:“集虞翻、荀爽三十余家。”南 宋目录学家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中说:“唐著作郎李鼎柞集 子夏、孟喜、京房、《九家易》、《乾凿度》、马融、荀爽、郑康成、 刘表、何晏、王弼、宋忠、虞翻、陆绩、王肃、干宝、姚信、王 虞、张璠、向秀、王凯冲、侯果、蜀才、翟元、韩康伯、刘谳、何 妥、崔憬、沈驎士、卢氏、崔觐、孔颖达等诸家。”陈氏这里共列了三十二家,后世学者大多皆称三十余家。为了弄清这一问题,笔 者对《周易集解》作了较为全面详细的考证。事实上,除陈氏所 列三十二家外,还有焦延寿、姚规、伏曼容、朱仰之、蔡景君、孔 安国六家。作为李氏所引还有《易轨》,外加李鼎祚自己的“辄加 添削”(《自序》)即加“案”语。这样说来,《周易集解》一书 共收录了三十七位易学家《易》注,连同《九家易》、《乾凿度》、 《易轨》,合称为四十家。
然而,这四十家在《周易集解》中所占的比重不同,即李氏 所引各家《易》注数量不一,且差异较大。这种差异体现了李虚 祚的易学倾向及其收录的原则,具体地了解这种差异,有助于我 们从整体上把握这四十家易学的概况及其在《周易集解》中所处 的地位。对此,笔者对《周易集解》所引诸家《易》注数目,进 行了专门详细的检索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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