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提出的“象征”概念,理解周易象数实具开拓之功
王弼提出的“象征”概念,经后代学者的不断阐发补充而成一专门学术用语,于理解《易》象实具开拓之功。至于论者谓王弼以老、庄解《易》,黄宗羲已曰“试读其注,简当而无浮义,何曾笼落玄旨”,退一步讲,即使其《易》注语涉老、庄,亦未必为非。《易经》虽列为儒家经典,但按其实质是与儒家大有径庭,大异其趣,而与老、庄倒有许多相似之处的。近代学者如钱穆、冯友兰、李镜池都撰有《易》与儒相背的文章(对笔者很有启发。笔者亦可举出两点以供读者参考。
其一,儒者罕言“利”。而且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以喻于利者为小人。孟子见梁惠王,只因为梁惠王讲了一句先生来此“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马上板起面孔教训这位君王。老子则言祸福利害,《易经》更是大书特书利害吉凶,并教人趋利避害。《易传》如《系辞传》则说得愈加赤裸裸,如“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人),何以聚人曰财”。这样的话,如果翻成现代汉语,教人读了似乎在听现代中国某承包公司经理的就职演说。
其二,儒家只言男女有别,不言男女有爱。虽亦承认“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只有生理之地位,而无精神之地位。老子则不然,如《老子》第六章:“谷神不死,是为玄牝,玄牝之门,是为天地根。”“牝”字好多学者都解为女性生殖器,老子以“玄”字来形容,地位有多高?又如《老子》第五十五章描写赤子“未知牝牡之合而峻作,精之至也”,峻是男性生殖器,赤子还不知道男女交合,但小生殖器却能自动勃起。老氏毫不忌讳,写得又自然又充满了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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