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取易经卦爻之辞,以释易之义理
先儒之注经,多本费氏之家法,以十翼之文解说上下经,虞文之注易,非特如此,且进- -步,用《易经》之经文以解经。如: .
大有,象:“君子以遏恶扬善。”注:“体夫,扬于王庭。”此用央之卦辞。
蹇,利西南。注:“往得中谓西南得朋。”此用坤之卦辞。
兑,九四,商兑未宁。注:“与比不宁方来, 同义。”此用比之卦辞。
以上用卦辞解说上下经。
大有,九三,小人弗克。注:“四折鼎足, 覆公悚,故小人不克也。”此用鼎九四爻辞。
大壮,九三,贞厉。注:“体乾夕惕,故负厉也。”按乾九三,“夕惕若厉。”
鼎,上九,大吉无不利。注:“体大有上九,自天右之。”
震,六五,亿无丧有事。注:“王享于西山。”按随上六云:“王用享用西山。”
以上皆用爻辞,以解说上下经。
(五)宗十翼以诠易理之幽微
先儒本十翼解经,最为明确可知者,厥为虞氏乎,虞氏易注,其释彖也,或以象释象,或以爻释彖,或取系辞文言说卦之属释之。其释爻也,或以彖释之,或以小象释之,或以大象,文言说卦杂卦之属释之。.其释十翼也,或用卦爻之辞释之,或用十翼释之。较费氏之以十翼释上下经者,更进一层矣。故清儒之研虞氏义者,咸推重之,良有以也。兹略述之如下:
临,初九,咸临贞吉。注:“咸,感也。”此以咸彖释爻。
贲,象:“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注:“贲离象重明丽正。”此以离彖释彖。”
剥,不利有攸往。注:“以柔为刚,小人道长,子弑其父,臣弑其
君,故不利有攸往。”此以否彖及坤文言释卦。
无妄,不利有攸往。注:“天命不右, 故不利有攸往。”此以本卦彖辞释卦。
颐,彖。注:“以贵下贱,大得民,故以及万民。”此以屯初九小象释彖。益彖同。
豫,初六,象:“志穷凶也。”注:“体剥蔑 贞。”此以剥初六释小象。
临,象。注:“兑口讲习,学以聚之,问以辩之。”此以兑大象及乾文言释大象。
噬嗑,亨利用狱。注:“上当之三,蔽四成丰,折狱致刑,故利用狱。”此以丰大象释卦。
大有,上九,注:“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履信思顺,又以尚贤。”此用系辞之文释爻。
豫,象。注:“通变之谓事。”此用系辞释象。
乾,文言:同气相求。注:“艮兑山泽通气。”此以说卦释文言。
大过,象。注:“潜龙之德,故称独立不惧,忧则违之,故遁世无闷。此以文言释大象。
无妄,象。注:“雷以动之,震为反生。”此以说卦释大象。
坎,六四,象日:“刚柔际也,”注:“乾刚坤柔。”此以杂卦释小象。
鼎,初六,注:“折入大过,大过颠也。”此以杂卦释爻辞。
蛊,初六,注:“蛊,事。”此以序卦文释爻。
无妄,象。注:“序卦曰: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此以序卦释大象。
(六)明爻位之律则以阐易理之精微
凡六爻之位,初三五为阳,二四上为阴,合于此者为正,或谓之当位,不合乎此者谓之失位,或不正。二居内卦之中,五居外卦之中。故皆日中。二阴五阳,则谓之中正。初为元士,二为卿大夫,三为三公,四为诸侯,五为天子,上为宗庙,此六爻贵贱之位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四多惧,二多誉。此中四爻之关系。凡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阳以应阴,阴以应阳,谓之应。
凡阴爻在阳之上谓之乘,阴爻在阳爻之下谓之承,阳爻在阴爻之上谓之据。凡间隔于其他之爻而不得承或应者为隔。此乘承应据隔之大义也。
凡六爻之中最重要之爻,谓之卦主,如屯之初九,比之九五,此卦主之旨。六爻初与二为地位,三与四为人位,五与上为天位,此六爻三才之位。凡阳爻有喜庆,君子,善美之象,凡阴交有凶祸,小人,冥暗之象,以上皆爻位之律则也,虞氏之释易多本乎此,此以具于《(虞氏易〉注阐微》之中,文繁,今不具载。
(七)以既济定位,发易学之微言
既济六爻皆得正位,故彖日:“刚柔正而位当也。” 杂卦日:既济定也。《虞氏易注》每以各卦爻位不正者,多欲使之变成既济。如:恒,象:“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注:“初二已正,四五复位,成既济定,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损上九弗损.益....大得志也。
注:“动成既济,故大得志。二五已变,上下益三成既济定,离坎体正,故大得志。”
益,九五,有孚惠心。注:“三上易位,五体坎,已成既济。”
夬,九二,勿恤。注:“坎为忧,坎又得正,故勿恤,谓成既济定也。”
井,上六,象日:“元吉在上,大成也。”注:“初二已 变成既济定,故大成也。”
革,彖:“大亨以正。”注:“四动成既济定,故大亨。”
盖六十四卦唯有既济六爻皆得正位,余皆未得其正位,故欲使之正,《易大传》日:“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虞氏生当乱世,有意匡济天下于正道,故注易多以既济定为言也。
(八)明变通之意以阐变易之理
变,或称动,或称发,间亦称之。亦或曰易位。《易大传》 日:
“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又日:“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明六交变易之义也,盖《周易》以变者为占,而变易者易之一义也,故虞氏注易,兼明变通之义,变通者,欲使不正而变之正也。
困,六三,困于石。注云:“二变正时,三在艮山下,故困于石。”
按困九二以阳居阴失正,变阴,则得正也。故曰变正。
讼,六三,贞厉终吉。注:“三变在坎。 正危贞厉,得位故终吉也。”按六三以阴居阳失位不正,变阳则得正,故终吉。
随,九四,有孚在道以明。注:“四变应初,得位在离,故有孚在道以明。”
坤,六三。注:“三失位,发得正,故可贞。’
无妄,六三,无妄之灾。注:“上动体坎,故称灾,四动之正。动亦变也。”
损,九二。注:“二之五成益。”谓九二与六五易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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