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孟子的天命观
孟子在《孟子.万章》上篇上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
”意思就是说,没人叫他干,而他竞干了,这就是天意;没有人叫他来,而他竟来了,这就是命运。同时,他还举例说明,尧、舜的儿子都不肖,是因为舜、禹为相的时间太长,所以尧、舜的儿子不能有天下;禹的儿子启贤能,而禹为相的时间又短,所以启能得天下。以上这些,都不是人力所为而自为,不是人力所致而自致。从理来说,这属于天意,对人来说,这属于命运。天和命,实在是一致的。
孟子在《孟子.尽心上》中还说:“天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又说:“莫非命也, 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儿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前者是说,不管命长还是命短,我都不三心二意,只是培养身心,等待天命,这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后者的意思是说,天底下的人吉凶祸福,无一不是命运,只要顺理而行,接着的就是正命,所以懂得命运的人不站在有倾倒危险的墙壁下面。因此,尽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天的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天的正命。这里,孟子虽然认为天命的力量是无法抗拒的,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应该按照我的仁义而行,不能无缘无故地白白送死。无疑,这对孔子的天命观来说,也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2.老子和庄子的天命观
道家老子讲“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似乎排斥了天命在人世间的干预和主宰的作用。然而庄子却说道:“天 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庄子.人世间》)。认识到天命不可违,于是安守本分,这无疑也是具有强烈的宿命论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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