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占——推天道而明人事
张善文先生指出:“既然‘占筮’是《周易》的应用特征之一,则 我们也不应忽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事实上,任何一个古老民族的原始 文化中,均离不开对生命奥秘、大自然规律及对人类自身的整体或局部 ‘运数’的思考,其中往往密切杂糅着浓厚的‘巫术’文化因素,同时又 无不贯穿着融合感性与理性为一体的哲学思维。关于《周易》“占筮” 的功能,有人极为排斥,甚至进而否定《周易》一书。这种做法是不可 取的,因为《易经》之“占筮”数术,作为上古时期人们推衍天道、预 测未来、占断吉凶的工具,是中国先民从蒙昧逐渐走向文明、从本能走 向经验、从感性走向理性过程中的历史产物。即使在文明如此昌盛、科 技如此发达的今天,试问面对自然、面对社会、面对人生,谁能永远无 惑无求?有疑惑、有困难则或求诸组织、求诸他人,或求诸神灵,或求 诸占筮算等各种方术,其理一也。而易道之博大精深,非不占者所能 尽窥其奥秘,所以《系辞》曰: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 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 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 能与于此?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 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易》无思也,无为 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致神,其孰能与于此?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惟几 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惟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就《系辞》所载的“大衍筮法”来看,《易经》的占筮过程是一个 由可象征宇宙万事万理的“数”推导出“象”(爻象、卦象),进而参诸 “象”与“辞”,以占断“吉凶悔吝”的过程,也就是筮人对“理” “数” “象” “占”融会贯通的过程。所以陈梦雷曰:“有象即有占。《本 义》(即朱熹《周易本义》,笔者注)分龙马日月之辞为象,吉凶悔吝之 辞为占,然占即在象中,盖龙马日月之辞,象也,即占也;吉凶悔吝之 辞,占也,亦卦爻中有此象也。”
时至今日,笔者认为易占仍具有两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由于 《易经》的卦象体系的包容性、开放性,故通过占筮所得的卦爻象和卦爻 辞,仍可给人们以启示意义;二是通过占筮活动,可以深人体会《易经》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间的辩证关系,尤其是《易经》中蕴藏的普 遍联系、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规律等辩证法的精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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