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兴无先生指出:“ 汉代象数易学正是在继《易传》之后,对《周易》所作的进一步改造,其重点在于改造筮法,使《周易》在推测新天道的神道设教中,发挥出实际的效用。”考察西汉易学的发展轨迹,可见当时的易学家在“ 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思想的指导下,热衷于改造易学筮法,逐步把易学打造成占验天道的工具。汉宣帝时魏相易学,已注重采用《易阴阳》等民间易学数术书,构建了一个以八卦配四时、五方、五行的模式。与魏相同时的孟喜易学,则从并不属于官方易学范畴的《易家候阴阳灾变书》等书中汲取营养,完成了以六十四卦配四季、十二月、二十四节气等易学卦气图式。继之而起的易学家京房,则创建了八宫卦序的易卦图式,将阴阳、五行学说和卦爻纳支、建候、积算等思想一并融人其中,从而构成了一个庞大而严整的占筮体系。魏、孟、京等人的这些易学创见,都可以说是《易传》“易与天地准”思想的体现。孟、京以后,西汉末期易学走向有着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继续沿着孟、京易学筮法推进,热衷于对各种易学筮法的整合与再创造;二是因之汉易筮法较先秦《周易》筮法的转换,人们对以《易传》为代表的秦汉间的天道观,又作了- -定的改造和创新。这两个特点,在扬雄的著作《太玄》中都有所体现。本文即对《太玄》的筮法和天道观予以浅论。
战国时期《周易》是依据“大衍筮法”而进行占筮的,《系辞》日: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扬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扬而后挂。”应当说,《周易》的“大衍筮法”是古代数学的-一个杰作,它巧妙地运用了同余知识,将最后的筮数定在了36 (老阳九)、32 (少阴八)、28 (少阳七)、24 (老阴六)四个数字上,从而于筮数中将《周易》六十四卦阴阳的变化完全表达了出来。扬雄在《太玄》中的一个杰作,就是仿照“大衍筮法”而构建了《太玄》的“筮法”。扬雄《玄数》日:
三十有六而策视焉。天以三分,终于六成,故十有八策。天不施,地不成,因而倍之,地则虚三以扮天十八也。别一以挂于左手之小指,中分其余,以三搜之,并余于芳,一芳之后而数其余,七.为一,八为二,九为三,六算而策道穷也。
对于《太玄》中构拟的筮法,前人曾有错误的说法,王涯在《说玄●揲法》中日:“数欲尽时,至十以下,得七为一画,余八为二画,余九为三画。
其实,《玄数》中所说的“七为一,八为二,九为三”,应当是“七堆(3)为一,八堆(3)为二,九堆(3)为三”的意思。可以说,扬雄所构建的《太玄》筮法,巧妙地运用了两次同余知识。兹具体阐释占筮步骤如下:
别一:将1策挂于左手的小指。
中分:将剩下的32策随意分为两部分。
三搜:将两部分蓍草以3数之。这样可能出现两种结果: 一种情况是两部分蓍草各余1策,如这两部分蓍草分为1策和31策这种情况时;一种情况是一部分蓍草余2策,另一部分蓍草余3策,如这两部分蓍草分为2策和30策这种情况时。这是第一次归余。.
并余:将所余蓍草放到一起。这样剩下的蓍草数目可能是30策,也可能是27策。
中分:将所余菁草(27 或30)随意分为两部分。
三搜:将这两部分蓍草以3数之。当所余蓍草为30策时,将其中分,以3数之,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余3策,如分为1策和29策;余6策,如分为3策和27策。当余3策时,还剩下27策,为9堆(3);当余6策时,还剩下24策,为8堆(3)。当所余蓍草为37策时,将其中分,以三数之,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余3策,如分为1策和26策;余6策,如分为3策和24策。当余3策时,还剩下24策,为8堆(3);当余6策时,还剩下21策,为7堆(3)。这是第二次归余。这样,最后的结果只有三种可能性,剩下27、24、21策,换个说法也就是9堆、8堆、7堆。7堆为一; 8堆为一; 9堆为一。其实,我们可以说“大衍筮法”是以36为9堆4; 32为8堆4; 28为7堆4; 24为6堆4;只不过以《周易》为占筮的时代离我们太远,今人已经很少用它来占筮吉凶了,故扬雄说“七为一,八为二,九为三”反而成为难解的了。
因为以3数之,最后剩下的堆数一目了然,故扬雄没有将它作为“六算”中的一环。这样,经过上面的六个步骤后,就可以确定一首的“一位”,经过四次测算后,就可以确定一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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