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子曰”,孔子体会到这具体特殊的祭神亊件不能应用在其他事例中,所以将这特殊事件的意义提升。
“苟错诸地而可矣”,“错”不是“错误”的“错”,是安置的意思。这个“苟”字,有两个不同的解释。我们传统的解释是指不庄重、不认真。所以我们今天有“苟”一词。另一个解释见于刚才提到的王引之的著作《经义述闻》,他说这个“苟”字,解作“但、只不过”。“苟错”的“错”是安置、放置,整句是说,只不过随意将祭品放在地上。“诸”就是“之于”,“之”指祭品,“于”指某地方。将祭品放在地面上,“而”即“已”,已经可以达成祭祀的目的。
“藉之用茅”,祭品利用了白茅来作凭藉,放在它的上面。“何咎之有?”有什么过错?即没有不合理的地方。“慎之至也”,反而是慎重到极点的表现。表现出这个人处理任何事情,都是非常认真、慎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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