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則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这一句表面文字很简单,但实际有不少可争议的地方。首先,“圣人”指谁?第二,“设卦”的“设”字,应怎样解释才合理?先看“设”字,它有两个意思。第一个是“创设”,即是说第一次创立、第一次发现。第二个意思是“陈设”,陈设就是将各样事物陈设、排列出来,让人看到。假使用第一个解释“创立”的话,圣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伏羲。
各位注意,伏羲即是包牺。包,读如“庖”,写作“庖”亦可。因为在古代,同音字往往可以假借。特别是今天大贵古书的出土,从中可以见到抄本常用同音字来取代,例子多不胜数。由此可知,古人的抄本有很多错字和别字。为何伏義即是包牺?因为根据人类声音的变化,“包”是h声母,“庖”是P声母(b的送气音),“伏”是f声母。古音声母b、p、V后来会变成f。在中国古代的文字中,有众多的例子可以证明。如“恢复”的“复”字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复”的声符(即得声音部分)是“复”,与“鳆鱼”的“鳆”字,“刚愎”的“復”字,声符相同。“锻”音“扑”,是P声母,今读如“鲍鱼”之“鲍”(b声母),为何“复”字读作f声母?另外,“刚愎自用”的“愎”字,亦读作“毕”。同一个声旁,为何这个“复”有不同的读音?这显示出声母h、P和声母f的古今音变化。外国也是一样,拉丁文父亲叫作pather,英文叫作father。甚至中古时候的法文与现代的法文,这种情况都非常明显。所以古音h、p、V声母后来多有变为f声母的,可能由于发b、P、V声母发音重,很是费劲,但发f音则很容易。人总是怕辛苦的,所以中国人和西方人都有把b、P^声母改为f声母的现象。“伏羲”和“包牺”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传说中,伏義创设三画的“八卦”,而重叠为六十四卦的人是谁?古人的说法很多。魏晋时的易学大师王弼说伏義创“八卦”,再重香成六十四卦。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郑玄则说重卦的是神农氏,晋朝时的孙盛就说是夏朝治理洪水的大禹,西汉的伟大历史家司马迁则说是周文王。古代一般相信并接受周文王重卦的说法。因此,说到谁创卦的问题,要看采用哪家说法。而最普遍的说法有两个:伏義和周文王。
一说到伏義创卦,注解家就想到《系辞传》说伏羲仰观天象、俯察地理和草木鸟兽,甚至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下传》),然后创设八卦。因此,当他们解“观象”二字时,就说这是伏義观察天地自然之象。但是如果我们细心体会原文,第一章暗中已说到伏羲创卦来自观察天象,所以形成了卦象。因此接着的第二章,如果说的是伏羲,就应该详细地说出他如何观察天象。但是,在后面的文字,却只是讲人事而非天文地理。因此由紧接在后面第二章的文字,就可推论而知他不是仰观俯察的伏羲。
此外,如果他是伏羲的话,文字的第一句就应该是“圣人观象设卦”,先观察大自然的象,然后创立卦。既然现在是“设卦观象”,文意是已有了卦,然后根据卦以观卦中之象,因此指创设卦的圣人是伏羲这个解释就不太合殚了。反而说圣人是周文王和周公就合理得多。但是古今中外注解这一章的注解家,估计百分之八十以上,都解作是伏羲观察自然之象。
但是仍然有百分之二十的古代注解家思路清晰,指“设卦”的“设”字应解作“陈设”。例如清代顺治年间的《日讲易经解义》,它实际是对《易经》的详细解释,逐日讲解给君主学习的,有关这句,这本书明确地说出了“圣人”就是周文王和周公,“设”就是“陈设”的意思。上一章讲伏羲创卦,这一章则讲文王根据卦找寻卦象,在卦象中,推出人类的各种事物。这是正确的。这一本书写得相当不错。为何官方所定的书,学者很多都忽略不提?原因在于官方的书,是多人合力写成的。它将所有特殊的见解剔除,要讲最普通、最为人所承认的见解,故无独特的说法。它只供给读者一个基础的、大多数人比较承认的说法,较为平庸一点。但它没有异端邪说。其实,是否每本书都要有独特的说法才算伟大?对初学者来说,教科书是否应该本本都是独特之见、或是采用人人公认的说法?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凡是初学《易经》的,从官方的教科书入手是最聪明的,先奠定一个安全妥当的基础,将来再慢慢吸收独特的见解也不迟。故唐初的《周易正义》是朝廷集群力编撰的,但一直到现在仍然是权威注本。
清朝有三本官方所定的注本。《日讲易经解义》是顺治时的注本。接着是清圣祖康熙时李光地等编的《周易折中》,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但清朝学者提到的不多,一直到民国初年才有学者钱基博在他所写的《周易解题及其读法》(商务印书馆出版)中加以推荐。到了今天,国内才大力推荐这本书。第三本是高宗乾隆时所编的《周易述义》。《折中》包罗各家之说,极为详尽。《述义》则极精简,每个字都要慢慢斟酌它的意思,同样很精彩。三本之中,顺治这本略差一点,但另外的两本就写得很好。
现在的学者有没有提出“文王(或周公)陈列诸卦以观卦象”这说法呢?至少有一位,这是去世多年的国内学者徐志锐。他在《周易大传新注》(齐兽书社,一九八六年版,页四〇七),说这个“观象”不应是观天地自然之象,但他说得不够清楚。他很有分析能力,觉得这一句不应该解作伏羲仰观俯察,这是对的。第二章应是指周文王和周公在有了卦交符号之后,创立卦辞和爻辞。传说中,真正创立《周易》系统的作者就叫作圣人;而当后圣(古人说是周文王和周公,但今人则以为不是)将古代的卦爻的符号排列在一起,经过综合分析、细心研究后,就加上了卦辞和爻辞。
观象的“观”字,可读作“灌”音。今天惯读为“官”,或许不太对。“象”就是类似的意思。某某东西与某某东西很类似,就叫“象"。故“卦象”最初一定有具体亊物作为它的蓝本,然后用符号来代表与它类似的事物。因此,由类似变成了象征性。所以凡是象,一定是有某一具体的事物,那事物人人明Cl。如果是具体的物件,当然是有具体的形状。因此,象的第一个意思是具体事物形状的反映。这可能是伏羲时代或古代最初“象”的意思。但是进一步,随着《易经》哲理的发展,至少到了春秋时候,甚至更早,已将具体的象慢慢提升到抽象的层次,并一直深化下去。因此,最迟在春秋时代,卦象已有象征的意思。例如今天所说乾卦是“健”、坤卦是“顺”,这些性质最低限度在周初已有。它们再迸一步就变成了类象。任何事物都可以归类,例如将天地事物归成八大类,分别属于乾、坤、展、巽、坎、离、艮、兑等。笼统一点则分成阴阳两类;而复杂一点则分成六十四类。由于采取同类事物都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特性规律作为归类的基础,亊物就由具体变成抽象、变得注重它的性质和规律。于是《易经》的象,就由具体、特殊事物的类似象征,发展到变成了最深奥、最难明之理。理即道,即性质和规律。正是因为这些象变成了规律、变成了一个类划的性质,那我们便可利用这规律或性质作为我们判断引申、归纳发挥的基准。然后我们就能用有限的理,解释无穷的事物。这样《易经》才能成为一本伟大的书,否则它只不过是高级的黄大仙灵签而已。
重要的是,它说出了细心观察卦象,通过六爻所象征的刚柔、它所在的不同位置和发展的顺逆及各爻相互之间的关系,包括时间、位置、乘承、比应、顺逆等的道理,来体会抽象的符号有什么迹象可以
象征人类行事的得失吉凶。于是经过细心分析研究,将卦象中间所蕴含的意思“系辞焉”。“系”指连接在一起,“系辞”就是指在这个卦或爻的下面,连系或加上文辞。“而明吉凶”,来说明这个卦或爻所指示的未来的吉或凶。
前此所说的虞翻,在他注解的《易经》古本中,说在正文中应加上“悔齐”二字,即全句作“系辞焉而明吉凶悔吝”(见陆德明《经典释文》)。因为下文有“悔齐者,忧處之象也”,似乎加上这两个字,照顾更周密、更合理。但陈鼓应教授则认为根据文字的排比,写成“悔吝凶吉”更合理。这想法很好而且合理。但是,马王堆出土的帛书《系辞传》,同样没有“悔吝”二字,可见并不是遗漏,只是由于古人行文省略所致,当他说到吉凶时,其他较小的吉凶如悔吝等已包括在内,故不用提了。今天二十世纪,受到西方科学思想训练的人讲求精密,觉得加上“悔吝”二字,行文就更精密了。但我们不能要求两千多年的古人和我们一样精密。故我们尊重原来的版本,不补回这两个字。当然,站在今天的观点,补回也可以,悉随尊便。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这句话从表面上看很好懂,“设卦”就是圣人设立了卦,“观象”就是观察卦的象,“系辞焉”就是加上文字说明,这些最后都说明吉凶。其实,对于“设卦”、“观象”、“明吉凶”,还需作进一步解说。
首先说“设卦”。卦当然包括八卦与六十四卦,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这个卦是《周易》的卦,而不是《连山》、《归藏》的卦。《周礼》说《连山》、《归藏》二易:“其经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虽然《连山》、《归藏》也有卦,但在这里,孔子是说《周易》,不是说《连山》、《归藏》。
其次说“观象”。“观象”是圣人观象。“象”是《易》经荦.的象,是卦的象。但怎么观象?这里还有些问题,应该讲一讲。要讲清这个问题,我想引两条材料来加以说明:一条材料在《说卦传》串.,另一条材料是王弼《周易略例•明象》。
《说卦传》说:“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人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又说:“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乾健也,坤顺也”等等,讲的是八卦的性质。乾性质是健的,坤性质是顺的,等等。“乾健也”等,用的是“也”字,“也”是“是”的意思。“乾健也”,意思是说乾就是健。这表明八卦的性质是不变的。
“乾为马,坤为牛”等等,讲的是八卦的取象。在某种情况下,乾可以取象为马,坤可以取象为牛,等等。“乾为马”等,用的是“为”字,“为”是“做”、“化”的意思。这表明八卦的取象是可变的,不是一定的。
用八种动物来区分,乾可以表示马,坤可以表示牛;以人的身体部位作比方,乾就可以为首,坤就可以为腹。而且,乾还可以为父,可以为君,等等。总之,随着情况的改变,八卦的取象就不同。汉人讲《易》,由于不知道《说卦传》讲八卦取象用“为”是表示可变的这一点,因而产生了“定马于乾,案文责卦”的错误。王弼《周易略例•明象》批评汉《易》说:“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这个批评是正确的。
“观象”的“象”,是指八卦的取象,它是可变的,不是一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白。
再次说“明吉凶”。《周易折中》引《朱子语类》说:“《易》当初只是为卜筮而作,《文言》、《彖》、《象》,却是推说作义理上去,观乾坤二卦便可见。孔子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不是卜筮,如何明吉凶?”我认为朱熹这话是错的,应加以批评。古人说:“狂者东走,逐者亦东走。”意思是说,疯子朝东跑,是瞎跑,无明确的目的;追逐的人朝东跑,是要找疯子,有明确的目的,同是向东跑,差别非常大。同样,《周易》虽然也卜筮,但卜筮只是形式,它与求神有木质不同。《周易》问的不是上帝或神,而是辩证法。光看问吉凶,不看问的是谁,这是不对的。朱熹把《周易》看成是单纯的卜筮之书,很能迷惑人,对此,我们要予以揭露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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